建筑专业施工技术方案编审补充规定(暂行)为提高和规范建筑专业施工技术方案编审质量,经建筑工程管理公司研究决定,并报公司技术质量部核准,对公司建筑专业施工技术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技术交底的编审程序制定本补充规定(暂行)1、施工技术方案1
1建筑专业施工技术方案应按附件《建筑专业施工方案编制模板》的要求编制
2分包商编审1
1建筑专业施工技术方案编制原则上应由分包商相关人员完成,建筑工程管理公司分管技术人员可给予指导
2建筑专业施工方案设置分包商编审会签专用封面(参见附件),并设置方案编制、质量审核、安全审核、审定、批准等会签栏
其中:(1)质量、安全审核由分包商相应质量、安全负责人签署;(2)一般方案的审定可由建筑工程管理公司分管技术人员签署、重大方案应由分包商技术总负责人签署;(3)批准由分包商项目负责人签署;1
3分包商编审完成应报送项目部审批,项目部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审批
分包商报送方案应至少报送一份纸质版,并同时提供word文档电子版
4一般方案经项目审批完成、重大方案经公司审批完成后,建筑工程管理公司分管技术人员应将审批意见向分包商交底、进行相应的修改
修改完成后应按附表1要求填写“施工技术方案编审交底记录”表,原编审人员应在表中签字确认
3项目审批1
1项目部应对分包商报送的施工技术方案按公司的相关规定组织审批
2项目部审批时按公司相关规定设置审批封面,并设置相应的编审栏目
其中:(1)方案编制改由建筑工程管理公司分管技术员签署;(2)一般方案的技术审核由建筑工程管理公司项目负责人签署,当项目部仅一名建筑专业人员时,改由建筑工程管理公司技术质量部部长(副部长)通过OA流程签署;(3)重大方案的技术审核通过OA流程由建筑公司相应的专业副总签署,建筑公司无该专业副总时由建筑工程管理公司总(副总)工程师签署;(4)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