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教学台帐公司名称:(盖章)学校名称:成立时间:校长:教务负责人:年月日台帐目录一、农民工业余学校设置标准二、农民工业余学校基本情况备案表三、农民工业余学校章程四、农民工业余学校管理制度五、农民工业余学校学员守则六、农民工业余学校学员听课花名册七、农民工业余学校授课记录、学员考勤表八、农民工业余学校达标自评表九、农民工业余学校师资力量配备表十、农民工业余学校教学内容及学时安排表十一、农民工业余学校课程安排计划表十二、农民工业余学校简报、照片、影音资料十三、农民工业余学校教材常州市农民工业余学校设置标准(试行)创建范围第一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凡市区的工程项目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或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地;县(市)的工程项目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或工程造价500万以上的建筑工地都应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
需申报省、市质量安全标准化(文明)工地、质量评优的,必须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
组织机构第二条农民工业余学校由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负责组建和管理,应明确学校校长和教务负责人
下设教学组织机构
学校场所第三条应有相对固定的学习场地
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达到50平方米以上
实习操作场所有充足的实习工位
教学场地要悬挂“×××农民工业余学校”标牌(规格为60cm×45cm)
教室内要有学员守则、管理制度、学习园地上墙
教学硬件第四条具有满足教学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
有条件的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设定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场所
教学软件第五条应有相应的师资力量,授课老师不少于5人,负责安全知识、法律法规、文明礼仪、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卫生防疫、职业技能等课程;设教学管理人员1人,具体负责编制年度教育培训课程和实施意见;设班主任1人,负责详细记载教学进度、学员参课考勤、学员学习成绩等台帐
培训教材第六条培训教材应采用《江苏省建设领域农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