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运输管理技术规范目录第一章井下供电第二章矿井排水第三章矿井通风第四章矿井运输管理第一节倾斜井第二节立井第三节罐笼第四节斜井人车第五节架空人车第六节平巷及电机车第七节钢丝绳第八节小绞车第九节一坡三挡第十节运输轨道第一章井下供电第一条:地面向井下供电必须设有两趟以上(包括两趟)主供电缆,每趟电缆都有必须能够当负起,全井的最大负荷(注:最大负荷时电缆中的电流密度铝芯不超过2A/mm2铜芯不超过3A/mm2)
第二条:井下设有主排水泵的水平,其中央变电所必须设有两趟独立的主供电源,其中一趟必须从地面配电房直供,确实没有条件直供而需要从其他水平转供时,则两趟电源必须来自转供点的不同母线
第三条、采用环路供电时,其每趟主供电缆必须满足第一条的要求,其联络电缆必须能负载与其相联负荷较大一端的最大负荷
第四条、主供电缆和水平联络电缆必须经常保持完好无损,具体要求如下:1、中部接头规定为:立井供电电缆其井筒中部不允许有接头,其他处的中部电缆不允许超过两个;斜井供电电缆其全程的中部接头不得超过两个
2、主电缆的中部接头和端部接头,必须采用树脂胶或比其性能更好的代用品浇灌,不允许采用沥青胶替代
中部接头芯线的连接必须采用套管压接
3、主供和联络电缆必须时刻处于带电(热备用)状态
4、主供和联络电缆必须每年作一次预防性试验,其试验项目主要包括:绝缘电阻测定、直流耐压试验并测量泄漏电流、检查电缆线路的相位
试验值必须达到原煤炭部1998年制定的《电缆的试验项目、周期和标准》要求
凡达不到要求的电缆必须无条件退出运行
该项工作由矿井机运付矿长负责组织实施,矿机电技术员负责技术和记录上报等到工作
第六条、井下中央变电所内作母线或联接线的电缆必须彩与主供电缆同型号的电缆,电缆的过流面积必须经过验算,能满足流过该母线或联接接线的最大电流值的发热条件
第七条、井下低压动力优先采用660伏电源,现个别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