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资料目录1
关于在本市实施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8]58号)2
上海市建筑业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基本情况表3
农民工业余学校教学记录表4
农民工业余学校组织人员构成5
教学管理制度7
教学计划沪建建管[2008]58号关于在本市实施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各区(县)建管部门,各有关局(集团、总公司),各外省市沪办建管处:为贯彻执行市建交委、市文明办、市教委、市总工会和团市委《关于在本市建筑工地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意见》(沪建交联[2008]201号),切实加强对建筑业农民工的组织管理和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建筑业农民工的政治、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现将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实施事项通知如下:一、建校要求:1、凡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或工程造价50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地必须创办农民工业余学校;2、一级及以上资质施工总承包的企业必须设立农民工教育管理中心,负责对所承包工程农民工业余学校的管理工作
二、办学要求1、硬件配置(1)教室:有条件的工地一般应在生活区单独设置;若受场地限制,可利用相对固定的会议室、食堂、活动室,或农民工集中居住地的室内场所
教室面积一般不小于30平方米
(2)设施:必须配备黑板、桌椅、电视机(或投影仪)、DVD机,6-9月份时应根据教室面积大小安装相应数量的电风扇
(3)布置:教室外应张挂“××××工地(项目部)农民工业余学校”的标牌;教室内部应张贴学校的组织人员构成、管理制度、学员守则、月度或季度教学计划,设立反映学员学习情况的“学习园地”,可张贴醒目、简洁、个性化的标语,有条件的可配置书架
2、组织机构学校由总包企业负责组建,总包项目部负责具体实施
校长由企业分管教育培训的负责人担任,班主任由项目经理担任,辅导员由项目劳务管理人员担任
3、教学安排(1)时间安排:学校应按月(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