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縣蘆洲市鷺江國民小學出納組長甄選簡章一、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公務人員陞遷法及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甄選名額:出納組長(預估缺,一般行政職系、委任第五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備取人員候補期間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辦理日期:(一)報名日期:自99年2月23日(星期二)至99年3月2日(星期二)止
採親自或託人報名,請於報名期限截止前,將報名資料親自或託人送達本校人事室(臺北縣蘆洲市民族路7號,請註記應徵出納組長),逾期恕不受理
查詢電話:(02)22819980轉600
報名資格審查合格者,電話或email通知參加甄選
(二)甄選日期:99年3月3日(星期三)上午9時30分報到,上午10時整開始面試
四、工作項目:(一)辦理總務處出納業務
(二)協辦學校其他處室行政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報名資格條件:(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並經銓敘機關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一般行政職系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請留意是否有特考限制轉調任用限制)(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任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撤銷任用)
(三)需具備Word,Excel、Internet及E-mail設定等操作能力,且品性端正、工作認真負責、無不良嗜好具服務熱忱,並能配合學校需要作職務調整
(四)具總務處出納工作經驗、溝通協調能力及研究發展潛能者為佳
六、繳驗表件:(一)甄選報名表
(二)公務人員履歷表(各項資料及自述請務必填寫完整,並簽名蓋章)
(三)身份證影本(如係役畢人員請併同繳驗退伍令)
(四)最高學歷證明文件
(五)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六)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七)現職派令
(八)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九)特殊專長及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七、甄選方式:面試(依儀容舉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