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局屠宰检疫工作方案为加大畜禽定点屠宰检疫工作力度,促进我市动物防疫工作顺利开展,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根据市畜牧水产局工作总体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改革、发展、提升”的要求,通过推行依法行政,强化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履行好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全面提升我市动物检疫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实现屠宰检疫率100%,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出厂上市动物产品合格率100%
二、工作重点(一)加强动物检疫监督执法体系建设
建立权责明确、监督有效、综合协调、保障有力的畜禽定点屠宰检疫监督执法体制
改善执法手段,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动物检疫人员的培训和再教育机制
加强动物屠宰检疫监督执法硬件设施建设,完善执法装备,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
(二)探索和建立健全畜禽定点屠宰检疫监督各项制度
完善动物及其产品检疫申报管理等制度,做好动物检疫规范化建设工作
创新屠宰检疫模式和制度,进一步推进畜禽定点屠宰检疫承诺制度,保证上市肉品质量安全
(三)规范畜禽定点屠宰检疫监督执法行为
全面整顿和规范畜禽屠宰检疫行为,规范屠宰检疫操作、屠宰检疫记录、无害化处理监管、证章标志使用等行为,做到屠宰检疫到位、无害化处理到位和检疫出证到位,进一步提高屠宰检疫工作质量
(四)强化畜禽定点屠宰检疫监督检查
依法加强畜禽入厂屠宰、加工、销售、贮存等环节的监督检查
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日常与专项督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监督检查方式,努力做到定期与不定期监督并重,第1页共4页行为与技术监督并重、内部与外部监督并重,强化生猪、家禽屠宰检疫监督管理
(五)完善举报和信息反馈制度
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