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开展评议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市人大办《关于印发的通知》(昌市人常办〔2016〕44号)的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区、州、市党委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以“三严三实”精神为指导,以“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为主线,以“维护社会稳定,依法行政,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主题,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效能为目标,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着力解决司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快推进依法治市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二、评议内容(一)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情况;(二)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三)贯彻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研究处理审议意见的情况,办理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情况;(四)履行部门职责的情况;(五)改进作风的情况;(六)市人大常委会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认为应当评议的其他事项
三、评议步骤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准备阶段(8月8日—11日)1、成立评议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成立市司法局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评议工作调查组的对接、协调;负责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整改方案及整改措施的制定、总结与汇报等文字材料;负责相关会第1页共4页议的人员、会场组织等工作;负责对评议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下发通报
2、制定评议工作计划
制定评议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任务、时间、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等事项,报送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调查组审核备案
完成时限:8月11日前3、对接沟通
市司法局主要负责人与评议工作调查组领导对接,理解评议工作的目的、原则、程序和具体安排,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切实做好评议的各项准备工作
4、学习培训
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和司法协理员学习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和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