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行风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学校行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招生、收费等行为,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按照省、市纠风办关于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部署要求,决定在全区继续开展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
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全区民主评议学校行风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以民主评议为手段,进一步加强学校行风建设,规范办学行为、招生行为、收费行为,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学水平,提升服务质量,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组织领导全区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在区政府纠风办和区教体局领导下进行,实行全区统一组织,分级负责实施,纠风、教育部门督导考核,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好学校行风评议工作,于2013年10月2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及各参评学校评议材料归档整理成册,上报区政府纠风办
三、评议对象区属各学校,中心校所辖各学校
四、评议考核内容(一)办学行为情况
基础教育改制学校清理规范是否完成,是否存在弄虚作假举办民办学校,是否违反规定举办校中校、未经批准举办实验班、特长班等;幼儿园是否强制学生参加兴趣班、课外班、特长班等
(二)招生行为情况
基础教育学校是否存在违反规定跨地区招生、许诺优惠条件恶性竞争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存在招生考试现象
(三)收费行为情况
学校是否实行收费公示;是否存在自立项目收费和超标准收费现象;是否存在强制性收取服务性费用;是否存在收费不开规定的票据;义务教育学校是否存在收取借读费、有偿补课;幼儿园是否超标准收取学费、食宿费,第1页共4页是否收取捐资建校费、集资款,是否收取兴趣班、课外班、特长班费用等
(四)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情况
教师授课质量、教学管理水平如何;发展党员、选拔学生干部是否公开、公正;奖学金、助学金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