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购销挂账清理方案为做好我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保护价粮和陈化粮价差亏损挂账清理核实工作,按照省财政厅、发改委、审计厅、粮食局、农发行等部门《关于印发全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保护价粮和陈化粮价差亏损挂账清理核实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理核实范围和对象(一)清理核实范围
2004年7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保护价粮和陈化粮(含议价陈化粮)发生的价差亏损挂账
(二)清理核实对象
全市发生保护价粮和陈化粮价差亏损挂账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包括已出售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
二、清理核实内容(一)经国家和省批准销售保护价粮形成的价差亏损挂账,其中含省统一组织竞价销售保护价粮形成的价差亏损挂账;省核定确定最低价格、由我市自行销售保护价粮形成的价差挂账;由省确定价格、定向销售和出口保护价粮形成的价差亏损挂账
(二)有关部门批准销售保护价粮形成的价差亏损挂账
(三)企业自行销售保护价粮形成的价差亏损挂账
三、清理核实工作分工我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价差亏损挂账清理核实工作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发改局、审计局、粮食局、农发行等部门配合
财政局负责组织对我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进行清查核实,并协调相关部门对清理核实工作中的有关事项进行研究协商等
审计局负责配合财政局清理核实工作
粮食局负责提供清理核实单位名单,保护价粮储存、销售、管理等有关数据资料、政策法规等,并指导组织所属企业整理财务账册、凭证、报表、计划、合同、货物交接协议及清理核实需要的相关资料,全面配合清理核实工作
市农发行负责提供信贷资金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所掌握的保护价粮库存情况等
第1页共3页四、清理核实工作方法及步骤(一)清理核实工作方法
由市财政局牵头组织对我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粮食价差亏损挂账进行清理核实,并将清理情况梳理填表,经市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
(二)清理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