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局执法人员培训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把《20*-2009年度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案》真正落到实处,保证培训工作顺利进行,更好地做好20*-2009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现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方案:一、培训的组织实施本次集中培训由政府法制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实行分级分类分批次培训
(一)新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的培训
申领《*省行政执法证》、《*省行政处罚听证主持人资格证》和《*省行政复议应诉业务人员资格证件》人员的岗前公共行政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由市政府法制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年审及换证培训
《*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在两年的审验期内,必须参加一次以上的,由政府法制机构组织的公共法律培训,无学习培训记录的,注销行政执法证件”
年审培训由各级政府法制部门组织实施,市政府法制局负责市政府所属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的证件年审及换证培训工作
各县区政府法制局(办)负责本县区所属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证件年审及换证培训的组织实施
(三)专业法律培训
由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培训的方式和内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采取集中辅导与自学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方式
公共行政法律知识培训采取全市统一教材,统一考试的形式
(一)新领证件岗前培训
由市政府法制局统一组织报名,集中时间,集中人员进行培训,原则上每年组织一个批次
新领证件人员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培训内容包括法学基础知识、行政许可、处罚、复议、诉讼、国家赔偿等相关行政法律、法规知识以及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预防职务犯罪等方面的内容
第1页共3页(二)证件年审及换证培训
年审和换证件的公共法律知识培训采取分级分批次,全市统一教材、统一辅导、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
市政府所属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的培训由市政府法制局组织实施
各县区政府法制局(办)具体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