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政发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复政发(2011)号关于印发《复兴镇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单位:现将《复兴镇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此通知复兴镇人民政府2011年10月18日复兴镇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我镇酒类流通秩序,建立酒类市场的长效监管机制,保证消费者饮酒安全,根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XX县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酒类市场为目标,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促进酒类流通秩序明显好转,初步建立酒类市场准入制度,完善酒类监管体制,通过对酒类市场的清理整顿,有效遏制无证无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建立规范的酒类市场秩序和饮酒安全保障制度。二、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复兴镇酒类流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白玉(镇党委纪委书记)成员:陈丽萍(镇党委宣传委员)张智(镇党委纪检委员)郑荣权(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赵兴久(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杨俊忠于文革(地税所所长)宁新福(派出所所长)第1页共2页敖冉(司法所所长)各村(居)委会主任镇酒类流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镇酒类流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全镇酒类流通管理的日常工作。三、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1、镇社会事务办公室配合旗商务局负责镇内酒类流通监督管理工作,对镇内酒类经营企业实行备案登记和对酒类经营溯源制管理。2、镇内所有酒类经营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营业执照的属地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到旗商务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旗商务局在办理备案登记或变更备案登记时,只收取经物价部门核定的工本费,不收取其它费用。3、建立酒类流通随附单制。随附单是酒类流通过程中的主要溯源凭证,贯穿于酒类流通的全过程。酒类批发企业在发出酒类商品时要及时填制《酒类流通随附单》,单随货走,单货相符,从而实现酒类流通全过程监管。酒类经营者应酒类酒类流通台账并保留三年。四、时间安排1、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10月19日至10月31日)。2、办理备案登记阶段(2011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所有酒类批发零售企业都要按要求及时到XX县区行政审批中心商务局窗口办理相关手续。3、执法检查阶段(2011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五、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2、严格流通环节监管。3、加强检验检测。4、健全质量安全追溯体系。5、加大侦办惩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