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方案下面是我们文秘114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大力实施xx市XX县区中小学布点规划,切实解决XX县区范围内教育资源不足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xx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等有关规定,现就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教育设施)提出如下意见:一、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教育设施的基本原则(一)政府主建原则
建筑面积在50万㎡以下的开发小区,一般不再要求开发企业在居住小区内配建中小学校,改为缴纳配套教育建设资金,由市、区政府组织建设
(二)强制配建原则
住宅建筑面积达到50万㎡的大型居住区,应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单独配建小学
达到100万㎡的大型居住区,应单独配建小学、初中
幼儿园的配建标准应严格按照本意见实施
二、强化各阶段监管(一)规划设计条件阶段的监管1
城乡规划部门按照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拟定项目规划设计条件时,应根据用地面积及开发强度,核算应配建教育设施的建设规模或应缴纳的配套教育建设资金数额
拟开发地块开发规模按《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本实施意见第一条规定,达到配套建设教育设施标准的,城乡规划局在出具规划条件时,应在规划条件中明确配建教育设施的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班级指标等强制性内容,开发企业按规划条件要求建设教育设施
住宅小区开发项目中,对于达不到相应配建标准的教育设施,需按规定缴纳相应教育设施配套建设资金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需同时配建幼儿园、小学及初中的,无需缴纳教育设施配套建设资金
第1页共5页(2)需配建幼儿园和小学,无需配建初中的,按照住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5元的标准缴纳初中教育设施配套建设资金
仅需配建幼儿园,无需配建小学、初中的,按照住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元的标准缴纳小学、初中教育设施配套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