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为民服务代理制实施方案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实行党员干部为民服务代理制的实施意见》(酒组部发〔2011〕88号)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创先争优破解难题主题活动,进一步转变基层工作职能,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渠道,提高服务水平,广泛开展为民服务活动,现就实行党员干部为民服务代理制制定如下方案
一、明确总体要求党员干部为民服务代理制是贯彻党的根本宗旨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和推动基层工作职能转变的现实需要,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和增强基层党组织亲和力的必然选择,是巩固党在基层执政基础和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途径,是转变干部思想工作作风和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务实举措
各单位、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服务人民群众这一中心任务,以“贴近群众、方便群众、关注民生、优质服务”为宗旨,按照“便民、公开、依法、无偿、高效”的原则,整合服务资源,健全服务网络,深化服务内容,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生产生活问题实行全程代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使群众切实感受到创先争优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实惠
二、把握基本原则1、以人为本、服务群众
以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导向,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让群众在实行党员干部为民服务代理制中得到方便和实惠
2、转变职能、优化服务
坚持前移服务平台,下沉服务重心,变群众跑腿为党员干部跑腿,变多口办理为一站式办理,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
3、依法行政、廉洁高效
坚持公正、公开、公平,代理事项全过程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对群众申请办理的事项,随时受理、及时承办、限时办结,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4、注重实效、稳步推进
从人民群众最期盼解决的事情抓起,从最容易办到的事情做起,紧密结合实际,针对不同情况,第1页共6页突出特色,分步实施,不断完善,整体推进
三、狠抓关键环节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