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生系统医疗机构分级监管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建立健全区医疗市场长效监管机制,不断提高医疗机构自身管理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就医安全,区卫生局决定从年起对全区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实施量化分级监督管理模式
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省卫生厅《医疗机构日常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规定》和《医疗机构日常监督量化管理参考标准》等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新时期卫生工作和卫生改革方针政策,以构建规范有序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目标,以建立和推行基层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监督管理制度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对基层医疗机构监督管理,不断推进我区基层医疗机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与发展
同时,通过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进一步促进基层医疗机构的行业自律,真正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质优、价廉的医疗保健服务
基层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监督管理应坚持如下基本原则:一是全程监督的原则;二是量化管理的原则
三是动态监督的原则
四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决定成立以区卫生局局长赵平同志为组长,副局长江喜范同志、卫生监督所所长任波同志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全区基层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三、责任分工区卫生局医政科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区卫生局卫生第1页共7页监督所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各街道卫生监督与疾病控制工作站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受理辖区内量化申请并积极配合完成各相关工作
四、工作主要内容区卫生局在认真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