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监员安监员是现场安全监管的直接责任者,对本岗位安全负责
安全员必须熟练掌握“三大规程”,具备满足安全监管需要的安全管理知识和现场管理经验,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一、岗位职责第1条按照“三大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监管责任区域内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保证当班生产作业行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严格现场交接班制度和电话报岗制度,坚持24小时紧盯现场,确保安全监管不空岗、不断线
第3条严格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本人杜绝“三违”行为,及时制止他人“三违”行为,对“三违”行为要敢抓敢管,处理果断,不留情面,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4条对监管责任区域当班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动态评估,认真填写“班评估记录”
第5条负责排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监督落实整改,当班不能整改的必须向下班安全员交接清楚,并以“隐患汇报卡”的形式向安全科信息站汇报
第6条负责各级领导干部安排当班需要整改问题的监督落实
第7条负责火工品的现场监督检查,确保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领取使用,杜绝火工品流失现象
第8条负责监督特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及工区跟班、带班情况
第9条现场安全监督中加强职工安全教育,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第10条坚持公正公平行使安全监管权力,不利用职权谋私、乱罚、滥罚,杜绝吃、拿、卡、要现象
第11条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保护事故现场等范围,并及时向安全科、调度室汇报
第12条现场作业地点出现冒顶、透水预兆、瓦斯超限等可能引发事故发生的灾变情形时,必须立即责令现场人员停止施工,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然后进行汇报处理
第13条加强现场工程质量的监督,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
第14条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及本单位规章制度,按时参加科务会及各项活动
二、责任追究第15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安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