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县委组织部《关于推行党员积分量化管理的指导意见》XX县区直机关工委《关于在县直机关推行党员积分星级管理制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激励单位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现结合单位实际,就推行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推行党员积分量化管理,总的要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细化“四讲四有”“四个合格”标准要求,量化党员日常行为现实表现,建立健全党员日常评价激励机制,加强对党员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强化对党员的硬性约束,着力破解党员日常管理难、作用发挥难、不合格认定难等问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立足岗位更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争做新时期**好党员,为实现“走在前列,争创强县”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实施范围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党员组织关系在本单位的中共正式党员
对因年龄偏大体弱多病、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的党员,本人可提出申请,经党支部批准,党员大会表决通过的,可不列入实施范围
三、具体要求对党员实行积分制管理,以党支部为单位对每名党员进行考核管理
积分由基本分、民主评议分、奉献分、扣减分和一票否决五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分80分,民主评议20分,奉献分不设上限,扣减分不设下限
被一票否决的,总得分为0分
积分制管理以一年为一个周期,上一周期积分不计入下一周期
具体管理办法如下:1、日常考评基本分(80分)重点围绕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履行义务、服务群众、发挥作用等四个方面,对党员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细化量化
第1页共5页(1)参加组织生活方面(20分)
参加“三会一课”“固定学习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参加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自觉交纳党费、接受民主评议、转接组织关系,参加上级组织举办的各种教育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