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红柠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安全红线管理处罚标准》的通知各部门、段、子公司:为规范公司运输生产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安全质量标准化,进一步明确违章违纪的范围,防范职工日常作业中的违章行为,现将红柠铁路公司《安全红线管理处罚标准》印发给你们,并经2012年5月##日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自下发之日起实行,请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熟知,防止违章违纪现象的发生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六日安全红线管理处罚标准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安全超前防范机制,严肃劳动纪律和技术纪律,严肃安全责任追究,实现安全管理过程控制,根据公司《2012年安全管理考核实施办法》(陕红铁发[2012]74号),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处罚标准
第二章公共部分一、严重违章违纪范围(一)人身安全部分1
未按规定操作隔离开关,处罚责任人500元,工班长300元
值班中违反规定使用大功率电器,处罚责任人500元,工班长300元
清扫集中操纵道岔未安放安全木楔,处罚责任人500元,工班长300元
酒后开车,无证驾驶各种机动车辆,处罚责任人500元,工班长300元
班前会未执行职工精神状态安全确认,处罚站长、工班长、车间主任800元
擅自撤除防护信号或不按规定设立防护,处罚责任人500元,工班长300元
工作人员需横越列车和车辆时,在没有确认机车车辆无移动的情况下,翻越车辆、列车,钻车底,处罚责任人600元
横越线路时未“一站、二看、三通过”,未注意左右机车车辆的动态及脚下有无障碍物,处罚责任人600元
未戴安全帽、安全带,不设安全网,不穿防护服进行作业
,处罚责任人500元,工班长300元
未搭好脚手架,未放稳梯凳就开始作业,处罚责任人500元,工班长300元
11、携带笨重工具和材料登高作业,处罚责任人500元,工班长300元
12、脚踏钢轨面,道岔连接杆,尖轨,处罚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