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审查表(2006年版)单位名称:地址:审查日期:上海市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审查表关键项18项;重点项32项;一般项90项,共140项
审查条款审查项目审查项目的重要性审查和评价方法编号结果判定(合格/不合格/不适用一、人员管理部分1
1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具有与生产的保健食品相适应的具有医药学(或生物学、食品科学)等相关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和具有生产及组织能力的管理人员
专职技术人员的比例应不低于职工总数的5%
检查技术人员学历证书,是否具备与该企业所生产的保健食品品种相适应的医药学、生物学、食品科学和其他学科的专业知识,或具有医师、药师、中医师以及执业医师等资质
专职技术人员的比例
检查企业职工档案,核准专职技术人员于从事保健食品生产的职工总数的比例是否不低于5%
2主管技术的企业负责人必须具有大专以上或相应的学历,并具有保健食品生产及质量、卫生管理的经验
企业主管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资历
检查主要负责人学历证书,是否具有相关主业学历;察看该负责人档案,是否有2年以上从事保健食品或药品管理工作经历
3保健食品生产和品质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不惜是专职人员,应具有与所从事专业相适应的大专以上或相应学历,能够按本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或进行品质管理,又能力对保健食品生产和品质管理中出现的实际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企业生产部门负责人的资格资历
检查该负责人学历证书和相关专业经历
企业品质管理部门负责人的资格资历
﹡检查该负责人是否有相关专业经历,是否有学历证书和相关专业经历,二年内是否接受过市积极以上保健食品主管部门有关保健食品生产管理的专业证书
4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必须有专职的质检人员
质检人员必须具有中专以上学历;采购人1
企业质检人员的资格资历
察看质检人员是否有职工登记表及学历证书或资质证书,二年内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