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人集中救助若干方案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净化社会环境,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及国务院、省、领导讲话精神,特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民政部等十九部委《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和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以“以人为本”为工作原则,以保护流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工作目标,齐抓共管,在9月1-10日进行流浪未成年人集中救助保护行动,净化社会环境,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二、责任分工(一)社会事务办公室1
发挥牵头作用,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法规,完善和健全镇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困难,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和督促各部门及各村做好工作
会同镇党政办公室建立完善考核机制,定期通报镇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情况,建立挂牌督办和警示制度
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的积极性,形成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合力
做好安置返乡,救助保护机构运用救助保护信息系统,查找流浪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对查找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及时安排护送返乡
(二)镇派出所1
发现流浪未成年人,护送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
加强出警工作,接到发现由成年人携带或操控的流浪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的通报或“110”报警,应当进行调查、甄别,对有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嫌疑的,要依法查处;对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携带流浪乞讨的,应当批评、教育并引导护送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无力自行返乡的由救助保护机第1页共3页构接送返乡,公安部门予以协助配合
对突发急病的流浪未成年人,直接护送到定点医院进行救治
综合运用公安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打拐d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