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處理機密文書作業要點民國97年10月28日97學年度第1學期第5次行政會議通過壹、宗旨:本校為統一機密文書處理程序,確保公務機密,依本校「文書處理辦法」第五條之相關規定,訂定本要點
貳、本校主管機密文書之範圍:一、關於教務事項:(一)新生、轉學生及各類試務作業
(二)本校學生學籍(基本資料)、通訊、學生家屬具隱私性資料
二、關於學生事務事項:本校學生輔導諮商晤談紀錄
三、關於採購事務事項:(一)招標公告前之招標文件
(二)開標前之領標、投標廠商名稱與家數等相關資料
(三)決標前之底價
(四)廠商投標文件
(五)開標後決標前採行協商措施之審標(包括評選及洽個別廠商協商)程序及內容
四、關於人事管理事項:(一)有關人事任免、遷調、考核、考績、獎懲尚未發佈者
(二)有關教職員工個人人事資料
(三)教師甄選試務五、關於資訊管理事項:應行保密事項之電腦資料及程式
六、關於政風及維護事項:(一)貪瀆及其他違法案件在偵(調)查中者
(二)檢舉及交查案件
(三)其他經核定暨各項會議保密之事項
參、機密公文之收文:一、拆驗(一)文書人員收到機密文書後,應逕送秘書室(密件處理指定人員)點收、拆封,如有附件不符或有誤,應由文書人員以電話或書面向原發文機關洽詢
(二)機密文書經拆封後,應置於本校機密文書專用封套內,以專用棉紙條確實彌封,並於封口加蓋印章
二、登錄(一)彌封後之機密文書,需以專設收文簿或電子檔登記為原則簽收該文,惟主旨應載「密不錄由」之字樣
(二)文書人員需於機密專用封套上詳載收文日期、來文機關、來文字號、速別、密等、附件之頁數或件數
三、分文(一)機密文書之分文,應由文書人員按各單位職掌書明承辦單位
(二)承辦單位完成簽收後,應立即將機密公文交由單位主管處理
肆、機密文書之傳遞:一、「絕對機密」與「極機密」「機密」文書之傳遞,應由業務承辦人親持傳遞
二、傳遞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