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植树及新春造林的活动方案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直属林场,XX县区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为进一步增强全民绿化观念,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扎实抓好我县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推动全县生态文明示范带建设和森林质量提升工作
根据省绿委[2018]1号《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新春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定于3月6日至3月12日为义务植树周,在全县范围内由各地自行组织党政领导干部开展新春义务植树活动
为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加快全县国土绿化进程,现就组织开展好2018年新春义务植树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新春义务植树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我县生态文明示范带建设和森林质量提升的重要举措
也是改进机关作风、倡导文明新风、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富饶、美丽、生态、活力、幸福”铜鼓的具体行动
各乡镇场、各部门、县直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新春义务植树活动
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积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参加新春义务植树活动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是建设生态文明重要内容,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是每一个适龄公民法定的责任和义务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思想、新理念,宣传县委、县政府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带建设的重大意义,宣传全民义务植树在建设生态文明、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进程的重要作用,充分调动适龄公民积极参与国土绿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组织筹办好“”植树节、“”国际森林日等植树活动,营造出“植绿、护绿、爱绿、兴绿”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精心组织,确保成效第1页共2页(一)各部门、县直各单位新春义务植树活动,可结合“青年林”、“纪念林”、“三八林”、“认种认捐”等活动自动组织,重点在县城周边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