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用汽油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编制说明二〇〇九年六月车用汽油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和起草单位2009年2月23日,深圳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争取在2009年全市机动车和车用燃油全面实施国Ⅳ标准”
2009年3月10日,市政府发布文件《2009年深圳市实施治污保洁工程主要目标及任务分解方案》(深府办[2009]35号),要求“市质监局上半年制定我市国IV油地方标准”
2009年4月3日,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市质监局)下发文件《关于印发〈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实施治污保洁工程主要目标及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深质监[2009]79号),提出6月底前完成我市国IV油特区技术规范的制定,并随后向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市质检院)下达了标准编制任务
车用汽油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由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负责起草,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南销售分公司和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惠州炼油分公司参与起草
二、目的和意义(一)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我市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快速增长
1980-2004年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增长情况如图1所示[1]
2004年后,我市每年的机动车数量都保持着近20%的增长速度
到2007年,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经突破100万辆,仅次于北京,居当时全国第二[2]
2008年,据市交警局通报数据显示,全年新增注册的机动车有17
1万量,深圳牌号的机动车保有量增长到128
加上目前在市内行驶的数万辆外地号牌车辆,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实际已突破130万辆[3]
如此快速的增长,预计到2020年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将达到200万辆[4]
图1我市1980-2004年机动车保有量(二)空气质量形势严峻我市近年来高度重视空气污染治理,不断推行各种改善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