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1总则1
1为保护城市市容市貌,进一步加强我市市政工程、掘路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统一规范施工现场管理标准,促进市政工程、掘路工程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标准化管理,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所称市政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维修(中修以上)城市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等的施工行为
掘路工程是指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施工行为
3本标准适用于进行的市政工程及掘路工程,参照本标准执行
4本标准引用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
2一般规定2
1建设单位承担本标准实施的督促检查责任
1建设单位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等相关手续后,工程项目方可开工
2建设单位应为施工单位提供必需的安全作业环境和相应的地下设施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
在施工组织方案确定之前,建设单位应会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有关地下管线单位,对施工可能造成周边建(构)筑物、防汛设施、道路、地下管线等设施损坏的现场进行勘察,制订相应的防护措施,并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保证施工安全、文明进行
3建设单位不得违反合同约定压缩工期、降低标准和干预施工单位正常的现场管理工作
4建设单位须按规定标准计取施工现场管理的费用并列入工程概算,不得任意降低计取标准
建设单位应将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优先支付给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须按照规定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5对交通影响较大的市政工程、掘路工程,建设单位应制定详细的交通调流方案,报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因工程建设需要,需建设临时道路疏解交通,其建设标准不得低于市政道路建设标准
2施工单位负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