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出租汽车投放方案为满足城市建设快速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有效缓解出租汽车运力紧张问题,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关于促进和规范全省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结合行业实际,现就XX县区出租汽车运力投放工作制定以下方案:一、投放原则(一)坚持发展与稳定相统一原则;(二)坚持科学规划,总量控制,适量发展原则;(三)保持市场供求平衡的原则;(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五)实行公司化经营原则
二、组织领导成立XX县区出租汽车运力投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信访局、监察局、政府法制办、城调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运力投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分管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三、运力投放主要内容(一)经营模式为引领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本次出租汽车新增运力投放给新组建的国有或国有控股出租汽车企业,实行公司化经营,推行标准化的服务和管理
(二)投放数量综合考虑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供求状况,根据出租汽车实载率调查结果测算,本次计划投放出租汽车运力200辆
(三)运营期限本次投放出租汽车运营期限为8年
经营权到期由政府收回,重新许可
(四)选用车型第1页共3页新增投放的出租汽车应达到以下标准:1
8l(含)以上的上海通用别克轿车,其中排量在2
0l(含)以上的不少于30%;2
车辆技术、性能参数符合《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测方法》(gb18565)规定条件;3
符合节能环保要求;4
车身颜色为炫黑;5
出租汽车客运标志齐全有效;6、统一配备gps车载终端和具备打印功能的税控计价器
(五)运价标准新增投放出租汽车的运价可适当高于现有出租汽车运价水平
具体运价标准由市物价部门会同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