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科室安全生产责任制审批:审核:编制:第一章安监处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节安监处安全生产责任制1、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以及各种规程措施,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2、参加矿作业计划、工程设计、规程措施的审查,参加有关科研项目及新技术、新工艺的评议签定,参加审查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3、参加矿井新建、改建、扩建以及重点工程设施的竣工验收,对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允许投入生产和使用
4、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资金提取的使用情况和资金的落实情况
5、负责组织全矿安全大检查和组织召开安全例会,落实处理有关安全隐患问题
6、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7、负责对“三违”人员的教育和处理工作
8、有权进入任何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对不安全隐患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在必要的情况下责令停止作业
9、负责组织安全监察人员的自身教育和培训工作
10、组织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上报、追查、处理工作,并协助做好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1、组织开展好各项安全活动
12、负责做好矿区井上下的安全保卫工作
13、对全矿的安全质量工资进行考核
14、及时上报各种报表、工作总结等
第二节安监处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安全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全处的行政工作,组织全处人员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政策、法规、指示、文件、通知等
2、负责安监处内部日常事务,管理、监督安监处所有人员的工作
3、对安监处所有人员的工作量进行考核,根据工作状况进行奖惩
4、组织矿上大型安全检查和安全活动
5、接待和具体组织好公司以上的有关安全检查
6、督促上级安排任务的落实和整改
7、监督隐患的排查和整改
8、组织有关事故的追查、完成领导临时安排的工作
9、协助安全副总经理开好安全例会
10、负责审批各类安全报表和安全结构工资考核、干部下井的考核审查
11、分管安全小分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