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涝灾害倒房恢复重建方案一、总体目标倒房重建工作遵循“规划先行、统筹安排,分清缓急、突出重点,自救为主、政府支持,地方为主、中央补助”的原则,确保恢复重建住房必须是砖混结构,确保建房达到设防标准,月底前全面完成民房重建工作任务
二、主要任务恢复重建要充分尊重受灾群众的意愿,采取自建为主、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鼓励灾民自建住房
根据实际,我县将采取集中建房和分散建房两种方式来开展恢复重建工作,帮助倒房户重建家园
三、实施步骤(一)核实灾情阶段(6月18日—6月23日)
全面摸清和掌握倒塌损坏房屋的底数,做到不虚报一户,不漏报一间,为开展恢复重建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制定方案阶段(6月24日—6月28日)
制定科学方案,确定重建补助对象,制定补助标准
(三)选址规划阶段(6月29日—7月8日)
科学规划,避开灾害隐患点,严禁在行蓄洪区、低洼地带、地质灾害多发地带和风口等易灾地带建房,增强抗灾减灾能力
(四)组织实施阶段(7月9日—7月18日)
动员一切可动员的力量,大力实施,力争圆满完成恢复重建任务
(五)竣工验收阶段(7月19日—11月30日)
倒房恢复重建竣工后,组织专班进行拉网式检查验收,逐户拍摄新居照片,并做好相关文档的整理工作
四、主要措施(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帮助灾民恢复重建家园是事关灾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大事,是关注民生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各镇(管理区)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民政、财政、建设、国土、规划等部门组成的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
镇(管理区)领导包村组、村组干部包农户、部门领导包服务的“三包”机制,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第1页共3页(二)组织核查,摸清底数
各镇(管理区)要在县核查组全面核查的基础上,组织力量进一步做好核查工作,认真核实灾区群众倒房情况,做到镇(管理区)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房,不虚报瞒报,不漏报误报,保证倒房对象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