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序号行政处罚依据项裁量阶次违法行为表现形式行政处罚标准1第四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包括实际控制人,下同)未依法保证下列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一)未按规定缴存和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一)未按规定缴存和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轻微违法行为生产经营单位缴存的风险抵押金低于规定标准5%的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处5千元罚款较重违法行为生产经营单位缴存的风险抵押金低于规定标准5%以上10%以下的对单位处1.5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处5千元以上8千元以下罚款严重违法行为生产经营单位缴存的风险抵押金低于规定标准10%以上的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处8千元以上1万元罚款(二)未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二)未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轻微违法行为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比规定额度少5%以下的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对负责人处5千元罚款较重违法行为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比规定额度少5%以上10%以下的对单位处1.5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处5千元以上8千元以下罚款严重违法行为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比规定额度少10%以上或挪作他用的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负责人处8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三)国家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三)国家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轻微违法行为生产经营单位对国家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少5%以下的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对负责人处5千元罚款较重违法行为生产经营单位对国家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少5%以上10%以下的对单位处1.5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处5千元以上8千元以下罚款严重违法行为生产经营单位对国家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少10%以上的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负责人处8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2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一般违法行为一般作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罚款。严重违法行为特种作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二)违章指挥从业人员或者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二)违章指挥从业人员或者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轻微违法行为违章指挥从业人员作业的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罚款较重违法行为强令从业人员违章作业的对单位处1.5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3千元以上6千元以下罚款严重违法行为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6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三)发现从业人员违章作业不加制止的;(三)发现从业人员违章作业不加制止的;轻微违法行为发现一般作业人员违章作业不加制止的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罚款较重违法行为发现特种作业人员违章作业不加制止的对单位处1.5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3千元以上6千元以下罚款严重违法行为发现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违章作业不加制止的对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