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培训手册(安全部分)编者:胡泽第五章安全生产教育第一节法律法规对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一、市场准入的要求主要原则是生产经营单位的设立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生产条件,取得相关证照后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对生产经营单位市场准入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前,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经审查批准后,建设单位方可施工
2、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请国家认可的并具有相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安全评价、消防安全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等
3、生产经营单位在聘请国家认可的并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安全评价、消防安全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合格后,要按规定和要求报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验收或审查
4、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取得的其他行政性审批合法手续后,方可投入运营
二、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求安全生产无时无处不在,具有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特点,生产经营单位取得了安全生产的许可证照并不等于永远符合了安全生产的条件,在生产、发展和管理过程中一些条件是会变化的
因此在法律、法规中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有明确和具体的要求,归纳起来主要体现在8个方面:1、工作场所要有两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确保紧急疏散通道畅通,疏散通道不能堆放物品堵塞出口;有与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包括运输、通讯、报警、安全装置);2、对作业场所有毒有害物质的定期检测检验,具有保证良好的通风、照明等保护设施
对于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