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及高毒物品整治行动的方案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尘肺病防治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市卫生局《市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促进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落实党和国家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全面治理职业危害防治的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提高综合防治能力,建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保护从业人员健康权益,实现全县职业危害防治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治理范围与内容(一)治理范围此次专项行动的范围为工矿商贸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
重点是矿山开采、石英砂加工、石材加工、冶炼、箱包加工、玩具制造、皮革加工、制鞋、家具制造、五金电镀、电子制造、装饰材料加工等生产企业,特别是产生粉尘和使用高毒物品的作业场所
(二)治理内容此次专项行动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具体包括:1
建立并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2
职业健康(卫生)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管理;
建立并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4
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5
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卫生)管理人员、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与教育;6
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第1页共4页7
及时、如实申报存在的职业危害;8
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检测和评价以及结果公布情况;9
告知从业人员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危害后果,并在作业场所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识;10
设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