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机公司[2011]88号关于印发《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基层队、各科室:为做好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给职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防止和减少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股份公司《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公司重新修订了《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实施细则》
现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实施细则附件: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工作,给职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防止和减少事故,依据股份公司《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第二章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建档监控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工作,并对相关科室、各基层队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实施监督
第五条各基层队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队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工作
基层队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全面负责
班组长对本辖区安全检查、隐患排查负有直接责任
第六条隐患整改责任人对所整改的项目负有整改责任;隐患整改督办人对所整改的项目负有督促检查责任;隐患整改复查人负责对整改完毕的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
第七条公司安全检查包括:(一)月、旬、日检查;(二)季节性检查;(三)节假日期间检查第八条公司月检查,作业队旬检查,班组、岗位日检查
(一)公司月度检查依据安全管理标准化标准制定作业队《安全检查表》(附表1),并依据《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