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目录一、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技术负责人(总工)安全生产责任制三、安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四、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五、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六、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七、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八、岗位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九、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责任制十、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十一、安全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十二、材料设备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十三、质量技术部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总则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本项目部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规范其相应职责,有效地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源,防患于未燃,保证本项目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各项工作既有章可循,又行之有效,切合实际。项目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建设厅关于安全生产有关行政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依据现行安全生产管理的新要求,并针对自身安全生产的基本情况,特制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资金投入保障等方面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施工安全管理中最基本的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措施。本规章制度必须充分体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和“安全生产、以人为本”的原则。项目部本着“持续改进、行之有效”的原则,今后随着国家的新规定、新要求将不断优化更新本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一)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一、项目经理对本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全面负责。项目经理为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二、在组织管理本项目的生产过程中,具体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本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组织每月一次安全检查,半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例会,检查分析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三、参加施工图纸会审,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四、经常向职工进行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安全知识和操作技术教育,负责组织对新工人(包括辅助工)进行项目部级安全教育。五、经常检查本施工工地的脚手架、机电设备、工具和安全防护设施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情况。组织整顿施工现场,及时排除隐患。遇有不能解决的重大隐患时,要迅速采取暂时控制措施并报告公司,发现危及安全的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撤出人员。六、定期向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经理汇报安全工作,支持公司专职安全员和项目部专兼职安全员工作。七、发生事故时要立即进行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支持和协助事故调查,并积极采取改进措施。八、有权拒绝或暂缓执行上级违反劳动保护法规或安全技术规程的生产指令,及时报告上级领导。(二)技术负责人(总工)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协助项目经理进行日常安全技术管理工作。二、负责组织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三、负责组织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预审、论证及审批,并承担相应责任。四、主持项目部安全技术会议,参与组织项目部安全检查,负责处理安全技术问题。五、负责组织安全部长、专职安全员、技术人员对单位工程的安全考核、验收。六、对施工安全生产负全面技术责任,对安全事故负主要安全技术责任。(三)、安全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负责指导项目部各施工队、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二、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三、应熟知国家及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强制性规范标准。四、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五、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六、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七、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八、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九、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十、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