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小型水库安全普查工作大纲一、普查目的我省大多数小型水库建设于六、七十年代,一方面大部分水库防洪标准低、质量差、淤积严重,且运行管理跟不上,处于带病运行状态,另一方面不少水库已达到或超过设计服役年限,老化严重,水库工程潜在的安全隐患突出
一旦发生局部暴雨洪水,极易引发溃坝事件,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进一步摸清我省各类水库的安全状况及存在的问题,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省水利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小型水库安全普查工作
二、主要任务在市县水利局的组织领导下,对水库的主要技经指标进行核实和登记,进一步摸清水库的底子
根据部颁防洪标准、枢纽工程存在的问题、下游防洪任务对水库进行分类,为下一步水库除险加固,提高防洪减灾能力提供科学依据
三、基本要求1、省厅高度重视水库普查工作,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各市、县(市、区)要加强领导,成立领导机构,抽调懂业务熟悉情况的技术骨干组成工作班子,按照《山西省小型水库安全普查工作大纲》要求,实事求是高度负责地开展水库普查工作
2、水库普查范围包括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在册、不在册的小一和小二型水库
3、按分级负责的原则,以水库为单元,由水库主管部门负责进行普查,以县为单位形成普查与分析报告及相关附件上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由市汇总后上报送省水利厅
4、本项工作由省厅统一安排部署,负责编制《山西省水库普查工作大纲》,对市级成果进行验收,提交《山西省水库普查分析报告》
5、各市负责所辖县(市、区)水库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人员培训、监督实施、复查和验收工作,并提交本市水库普查分析报告、汇总表(附件6)和各县报来的附件1至附件5
6.各县(市、区)在所在市领导下,组织实施水库普查工作,完成县(市、区)水库普查附件1至附件6,并提交本县(市、区)水库普查分析报告
7、各市对所辖县(市、区)上报普查报告和汇总表(附件6)进行汇总,根据水库对下游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