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党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检查办法(试行)》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确保2009年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根据《中共中央纪委关于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检查办法(试行)》,结合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检查目的和基本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安全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查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腐败问题的力度,着力解决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等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检查的指导、促进和保证作用,推动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为促进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检查中遵循以下基本要求:坚持重点检查与自查相结合,既要有重点地开展一些直接检查,又要听取有关单位自查情况的汇报;坚持组织检查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充分走群众路线,既检查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又了解该单位干部职工及社会有关方面人员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检查相结合,重点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情况和查处事故背后腐败问题的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全面了解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工作情况;坚持检查年度阶段性成果与落实总体规划相结合,既检查2009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又检查落实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总体规划的进展情况;坚持总结经验与查找问题相结合,既注意总结推广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有效做法和经验,又要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二、检查范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都要认真开展自查。在各单位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将选择10个单位和部门进行重点检查,其中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6个、直属事业单位2个、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机关司局2个。各省级安全监管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工作按照地方党委、纪委部署进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相关情况进行综合了解。三、检查内容重点检查各单位贯彻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有关部署情况、贯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关于2009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监察系统作风建设的意见》的情况。(一)落实责任情况。1.党组织承担反腐倡廉建设的主体责任,将其列入总体工作之中,加强领导、组织实施,落实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情况。2.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区”制度,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反腐倡廉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负总责的情况;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一岗双责”的要求和业务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3.各单位内设职能部门充分发挥作用,把担负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既加强协调配合,完成牵头任务和协办任务,又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本部门反腐倡廉工作的情况。4.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督促检查本单位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情况。(二)推进工作情况。1.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构筑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的情况。2.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增强制度执行力和落实度的情况。3.强化对人财物权力和安全执法权、行政许可权等运行的监督制约,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的情况。4.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充分发挥办案治本功能及建立健全惩戒机制的情况。5.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和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等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