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河沙、防腐木、石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SSLGP201107招标单位:东莞市松山湖工业发展有限公司签发人:招标机构:东莞松山湖政府采购中心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目录第一篇招标邀请书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三篇投标资料表第四篇合同条款格式第五篇用户需求书第六篇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篇招标邀请书1、东莞松山湖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东莞市松山湖工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为松山湖滨湖南沙滩及猴岛建设采购所需的河沙、防腐木、石材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招标编号:SSLGP201107)。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欢迎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投标。2、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序号采购内容数量单位具体要求交货期交货地点1松山湖河沙、防腐木、石材采购项目1批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的要求采购人指定地点注:具体为招标文件提供的用户需求书所含内容。3、合格投标人指: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个体经营者(具备石材生产经营或材料销售范围);4、招标文件于2011年03月18日至2011年03月2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14:30时至17:00时,按下述地址领取。领取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自带U盘挎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5、招标单位将在松山湖管委会A2一楼展示供货样板,参加投标的单位需自行派人员看样,中标单位供货应与招标单位提供的样板基本一致,无色差,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6、领取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7、投标人投标时须附有投标保证金0.5万元(河沙)、3万元(防腐木)、0.7万元(花岗岩)。投标保证金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15款”要求提交。8、投标文件于2011年03月30日16:00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招标机构只接受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由投标人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9、兹定于2011年03月30日16:00(北京时间)在下述地址公开开标。10、开标地点:东莞市松山湖管理委员会A2栋1楼会议室。招标机构:东莞松山湖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东莞市松山湖管理委员会A2栋1楼10、洽购招标文件:地址:东莞市松山湖管理委员会A2栋1楼电话:0769-22891112传真:0769-22891113联系人:林工11、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机构查询:东莞松山湖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东莞市松山湖管理委员会A2栋1楼联系人:林工电话:(0769)22891112传真:(0769)22891113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目录一、总则11资金来源22合格的投标人3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44其它说明二、招标文件55招标文件的构成6招标文件的澄清7招标文件的修改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8投标使用的文字及度量衡单位9投标文件的组成10投标函11投标报价12投标报价货币13投标保证金14投标有效期15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18迟交的投标文件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五、开标与评标2020开标21中标原则六、授予合同2222授予合同的准则23资格后审24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变更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25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利26中标通知27签署合同28发票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22合格的投标人2.1合格的投标人是指: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个体经营者(具备石材生产经营或材料销售范围);2.2凡两家或以上公司为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投标活动,一经发现,将视为串通投标处理。3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合同规定的货物和服务指其来源符合投标人须知第2款所规定的货物和服务。44其它说明其它说明4.1投标费用无论招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须承担所有与编写和递交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