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页共二十三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一页共二十三页機關辦理工程採購案件可能發生之弊失型態與因應作法調查(研析)專報第一章、前言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採購法)自八十八年五月二十七日施行以來,各機關辦理採購之過程理應更為公開、透明與合理,然而,低價搶標、圍標與機關招標條件限制競爭等不當行為仍時有所聞,深為社會各界詬病,究其原因,一則採購業務所涉及之法令層面極為廣泛,加以採購各項標的龐雜,或為工程、財物、勞務等不一而足,採購案件之金額、需求、契約之條件等錯綜交織構成繁複之採購型態,二則採購機關之業務性質、環境特性等,往往對採購方式發生不同之影響,不同採購型態可能衍生之弊端,在各項作業階段及環節亦有不同,如何使機關採購人員與承包廠商瞭解新的採購制度,及職司採購內控角色的主(會)計及政風人員,能有效掌握採購過程中各種犯罪弊端手法與型態,預採導正或防範措施,有效提高資源運用效能,實為當務之急。第二章、工程採購各階段可能發生之弊失型態及因應作法工程採購依其作業流程,可概分為規劃設計、預算編列、發包訂約、履約管理、施工監造、估驗計價、品質控管、驗收結算及保固維修等階段,茲就各階段之作業流程與辦理程序,探討各環節可能發生之弊失型態與因應作法供參。第一節、規劃設計階段機關辦理採購案件,除自行規劃設計外,常囿於人力、技術、專業知識等,將較為專業之規劃設計工作或發包所需之招標文件,委託專業顧問公司代為規劃辦理。因此初始階段之規劃設計所採行之方式,攸關後階段採購之具體實現及功能目標之達成,故必須建立完善之委外設計制度及從管理上加強,以減少採購弊端發生,避免不當之追加預算情事。一、可能發生弊失型態與手法(一)規劃設計不當,缺乏專業人才,導致施工不良災害叢生:如自行規劃設計案件,限於承辦人員專業知識不足,且往往便宜行事或怠於查訪合理價格和市場貨源較充足之物料,僅抄襲特定廠商現有物料規格,或設計超出需求造成不當限制競爭,致生發包後變更設計圖利情事。(二)複雜、特殊、巨額之委託規劃設計案件,無法落實評估設計顧問公司專業能力與信譽,而發生指定材料、規格、綁標或洩漏規劃內容、估價不實等弊端,甚有勾串機關承辦單位利益輸送等情事。(三)受委託規劃設計機構藉規劃設計權限,於設計圖說或施工材料規範或招標文件中指定特殊規格、工法、材料、技術或限定廠商資格條件等,為將來之議價或圍標埋下伏筆,以圖利特定廠商,獲取不法利益。(四)於設計時雖列舉三家以上參考廠牌並加註同等品,其中二家在價格、行銷上顯不具有競爭性,且同等品又難有統一認定標準,實為變相指定某特定廠牌。委託特定廠商代為設計規格,該廠商又為參加投標廠商,事前已在規格上作有利自家產品之設計,承辦人員受限專業不足或不查,造成採購弊端。(五)技術顧問公司於辦理規劃設計時,未考慮地質、水文、氣候等因素,確實作好實地勘測調查與試驗、評估等工作,未衡量民眾需求性與可行性,或故意於設計中﹁技術性﹂遺漏重要事項,而事後再予補辦或變更設計,造成公帑浪費及民眾不便與紛爭。(六)委託工程技術顧問機構規劃設計時,於委託合約書內未明訂保密條款與罰則,致發生洩密或設計不週情事時,無法追究設計者責任,更因規劃內容外洩引發官商勾結,炒作土地或搶建、搶種等情事,使徵收補償費用大增,造成公帑損失。(七)未於編列工程預算前,即委由特定廠商辦理規劃設計,再於預算核編後,辦理形式比價,由承辦人員提供標的工程預算估價單及洩漏底價予內定廠商。第二页共二十三页第一页共二十三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二页共二十三页(八)土地徵收手續因限於預算編列,無法提前辦理,造成已完成規劃設計發包之工程,須俟土地取得後始能執行,致而產生如因土地無法取得而要再辦理變更設計,影響計畫效益、延誤工期等情事。(九)重大工程案件,未妥善訂定設計工作程序,融合不同的專業適時導入設計過程,以強化設計內容並加重設計單位權責,閉門造車。(十)公共工程規劃設計時,未考量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