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备案号: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DB33/383-2005代替DB33/383-2002瓶装饮用天然水Bottlednaturalwaterfordrinking2005-××-××发布2005-××-××实施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3/383-2005前言本标准系浙江省瓶(桶)装饮用天然水的产品标准,其定义、范围参照了《国际瓶装水协会瓶装水实施准则》、《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STAN227瓶装饮用水标准通则》、《CAC/RCR48瓶装饮用水生产卫生规范》和世界卫生组织《饮用水质量准则》。由于该产品在我国尚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了加强该产品的生产管理,保证产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制定本地方标准,以作为组织生产和质量控制的依据。为贯彻执行GB19298《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和GB19304《定型包装饮用水企业生产卫生规范》,根据天然水生产企业和行业的实际情况,对原标准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本标准第3章、第4章、第5章、第8.1章、第9章是强制性条文,其余是推荐性条文。本标准与DB33/383-2002相比主要修改如下:——对天然水的定义作了部分修改。——亚硝酸盐指标由原标准“亚硝酸盐(以N计),mg/L,≤0.05”调整为“亚硝酸盐(NO2−),mg/L,≤0.005”。——镉指标由原标准“镉,mg/L,≤0.005”调整为“镉(Cd),mg/L,≤0.01”。——铁指标由原标准“铁,mg/L,≤0.02”调整为“铁,mg/L,≤0.03”。——锌指标由原标准“锌,mg/L,≤1.0”调整为“锌,mg/L,≤5.0”。——耗氧量指标由原标准“耗氧量,mg/L,≤3.0”调整为“耗氧量,mg/L,≤2.0”。——三氯甲烷指标由原标准“三氯甲烷,mg/L,≤0.03”调整为“三氯甲烷,mg/L,≤0.02”。——成品水检测项目在原标准基础上删除了“溶解性固体、阴离子洗涤剂、氯乙烯”三项指标。——增加了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项目。——霉菌、酵母两项目由原标准“霉菌及酵母菌数,cfu/mL,不得检出”调整为“霉菌,cfu/mL,≤10;酵母,cfu/mL,≤10”。——致病菌项目由原标准“致病菌(指肠道致病菌、致病性球菌),不得检出”调整为“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增加了特征指标及含量范围要求。——水源水检测项目中增加微囊藻毒素项目。——增加了第5章“食品添加剂”和第6章“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增加了标签中需标注“水源类型、水源地名称、特征指标名称及含量范围”的要求。本标准是对DB33/383-2002《瓶装饮用天然水》的修订。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DB33/383-2002《瓶装饮用天然水》。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食品监督检验站、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为:陈自力、任一平、许荣年、于村、盛华栋、周力。本标准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33/383-2002I第1页共1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1页瓶装饮用天然水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瓶(桶)装饮用天然水的定义与术语、指标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瓶装饮用天然水的水源水及其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所有预包装产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T4789.2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T4789.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T478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T4789.5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T4789.10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T4789.15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T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GB7718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8537饮用天然矿泉水GB/T8538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