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1页职业健康监护制度探讨李炳安蔡晓青【摘要】职业健康监护是劳动安全卫生法上的独有制度,与一般的民事监护有显著的不同
从义务主体来看,该制度可分为用人单位的监护义务和行政监管部门对监护的监督义务
根据规制的对象和方式的不同可将职业健康监护分为职业危害监护和医疗检查监护
从检查监护来看,包括上岗前检查、在岗期间定期检查、离岗时检查、离岗后医学随访和应急健康检查五个环节
目前我国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上还存在立法上、执法上一些不足,建立职业健康中介组织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些问题
【关键词】职工健康权职业健康监护监护监督28岁河南省新密市刘寨镇农民张海超因怀疑在工厂得了“尘肺病”,而职业病法定诊断机构所给出的诊断结果引起他的强烈质疑
在多方求助无门后,2009年6月22日张海超在郑大一附院呼吸内科住院,要求“开胸验肺”,以证明自己患“尘肺病”
①无独有偶,2009年8月8日,广东科士达工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员工黄锦华和他的工友们在签好离职申请表的前提下,要求公司为他们进行体检
后经广州海珠区的一家职业病防治医院确诊,这一批的22名工人都被检查出铅中毒
②这些职业病纠纷已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并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的有效保护是构建小康社会和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环,因此,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在法律上的设立和完善有它独特和现实的意义
一.职业健康监护的概念、性质与特征在我国,追溯监护的语义可知,“监”与“护”多分开指称,《辞海》释李炳安,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蔡晓青,福建师范大学民商法研究生
①佚名:张海超和他的工友:感恩时代感谢祖国,下载于http://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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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chinanews/2009-10/03/content_17868742
htm②佚名:百余员工为进行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