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组岳阳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的请示岳阳市红十字会:岳阳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自2006年成立以来,在各级领导的高度关注下,在市红十字会的正确指导下,我们健全完善了服务队的各项规章制度,招募了116名会员,并组织开展了系列的献血宣传活动,为我市采供血事业的发展做了大量的工作。现在,国家卫生部倡议,要在全国推行以固定献血者为基础,以团体招募为保障的献血运作模式,而且,志愿者作为我市无偿献血的主干和中坚,无论是在宣传造势还是确保血液安全等方面都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借鉴国内其他先进城市的做法,我们拟对服务队进行改组,同期修改管理办法。拟设立一个大队长,一个政委,其下设立秘书处,设一位秘书长,六位副秘书长,分管宣传部、拓展部、活动部、培训部、信息部和督导部,并设立22个中队,进一步加强管理和拓展力度,争取将服务队打造成我市一支高效、优质且相对稳定的固定献血者队伍。妥否?请批示。岳阳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办公室二O一一三月二十三日岳阳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献血献髓事业的发展,有效地发挥志愿工作者参与献血献髓宣传、招募和志愿服务的身份优势,进一步规范岳阳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以下简称:本队)的内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等法律和规章,修订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队由岳阳市红十字会批准成立并命名,是市红十字会直接领导和管理的非注册法人的公益性人道主义志愿工作组织。第三条本队的主管单位是岳阳市红十字会。全称为“岳阳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简称:献血服务队)。队名英译为:VolunteersforBloodDonation,RedCrossSocietyofChinaYueyangBranch;队名英译的缩写为:VBDY第四条本队由多次献血者、造血干细胞捐献(献髓)者和热心献血献髓事业的各界爱心人士组成。第五条本队遵循红十字运动的七项基本原则,以推动献血献髓事业发展的志愿服务为宗旨,提倡和发扬红十字人道主义精神,开展献血献髓宣传、招募和志愿服务,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传播文明、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第六条本队的标志是志愿者通用标志上点缀一滴血滴,组成成一个心形的蜡烛,喻为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心手相牵,重新点燃生命的希望。红心的心尖两侧标有红色英文:GIVEBLOOD,SAVELIFE,外围饰有本队白色中文名称:“湖南省岳阳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环绕排列,意在标明组织所处地域和名称。第二章志愿者第七条承认本管理办法的献血献髓者及热心献血献髓事业的各界人士均可申请成为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以下统称:献血志愿工作者,简称:献血志愿者或志愿者)。志愿者需注册。志愿者注册是指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岳阳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注册登记表》,经审查合格,并按计划接受初级培训注册的队员。第八条志愿者注册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多次献血或捐献过骨髓及热心献血献髓事业,并为其做出过一定贡献的各界人士;(二)具有完全法人行为及相应民事能力者,不具完全法人行为者需在监护人的陪同下参加活动;(三)遵守红十字运动的七项基本原则,热爱献血献髓事业;(四)自愿无偿付出个人资源,参与献血献髓宣传、献血献髓者招募及志愿服务等人道主义和社会公益活动。第九条志愿者享有的权利:(一)自愿加入及退出自由;(二)有权参加本队组织的各项志愿服务、相关活动及培训交流;(三)有权对本队或队员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四)有权参加本队内部的选举或被选举。第十条志愿者应履行的义务:(一)遵守本管理办法,执行本队的各种管理办法、规范、制度和决议;(二)积极参加本队组织或提倡的各项活动和志愿服务,完成已承诺的工作任务;(三)宣传红十字会及本队的宗旨,维护志愿者及本队的形象及声誉,以实际行动为促进献血献髓事业发展贡献力量;(四)认真学习与献血献髓及红十字运动相关的法律规章和科普知识,服务技巧、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五)在率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