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税收征管是税收工作永恒的主题,改革创新是提高税收征管水平的不竭动力。2013年我省地税系统税收征管改革已正式启动,目前正处在调研准备和宣传发动阶段,计划2014年元月全面实施到位。为迎接即将到来的全面改革,市局决定,2013年将进一步深化我市地税系统征管改革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思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通过职能重组、岗责重置、流程再造和机关实体化运作,构建以明晰征纳双方权利和义务为前提,以优化服务和纳税人自主申报纳税为基础,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税源分类分级管理为突破口,以重点税源管理为着力点,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二、目标和基本原则税收征管改革的目标是。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降低税收流失率和征纳成本。税收征管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依法行政、诚信服务、科学效能、监督制约、因地制宜。三、主要内容(一)优化纳税服务1、巩固“先办后审”改革成果。加强“先办后审”后续管理。优化征管流程,精简表证单书,简化办税环节,办税服务厅全面实行“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一站式”服务。除列名的限时办结涉税事项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限时办结以外,其他涉税事项只要纳税人申请资料齐全、手续完备,一律当场办结。2、拓展多元化服务平台。巩固完善以电子申报纳税为主的多元化申报纳税方式,推广自助办税,加快电子税务局建设。3、建立分级分类税法宣传模式。优化整合纳税服务资源,第1页共28页以税法宣传体系为平台,重点依托纳税人学校(之家),拓展12366综合服务热线功能,实行差异化、团队化、社会化服务。4、建立健全纳税人诉求响应机制,及时回应纳税人的关切,提供纳税风险提示,做好税收政策异议处理,帮助纳税人降低涉税风险,进一步畅通纳税人合法权益救济渠道。(二)推行税(费)源分类分级专业化管理分类分级管理是税(费)源专业化管理的基本方法,应按照分类管事、分级负责、因事设岗、分工协作的原则,推进税(费)源分类分级专业化管理。1、分类专业化管理。根据税(费)源结构及其风险特点,对税(费)源进行科学分类,一般可以划分为重点税(费)源、一般税(费)源和零散税(费)源。重点税(费)源是指纳税户数量占比较小(20%左右)、年纳税额占比较大(80%左右)的纳税人,我市要求将年纳税额30万元以及年纳费额30万元以上税(费)源户均纳入重点税(费)源管理;一般税(费)源主要包括除重点税(费)源以外的其他中小微企业;零散税(费)源主要包括个体工商户和一次性、流动性税源。对不同规模的纳税人依据税(费)源特点、重要程度和风险大小采取差异化2管理方式。对重点税(费)源,以管户为主、管事为辅,实行精细化管理和个性化服务,各单位须成立专门机构或专业团队对辖区内重点税(费)源进行集中专业化管理。对一般税(费)源,以管事为主、管户为辅,按照行业规范化管理思路,强化税基管理和分类纳税辅导,将管理事项适当分离,逐步实现传统的“单兵保姆式”向现代“团队流程化”转变。对个体工商户等零散税(费)源,在属地基层地税机关依法核定税收定额的基础上,可以依法借助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力量,实施委托代征管理;对流动税(费)源和自然人纳税人,充分运用第三方信息做好源泉控管、代扣代缴等税收管理工作。2、分事项专业化管理。按照税(费)源专业化管理要求,坚持管户与管事的有机结合,各地可在保留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合理内核基础上对部分事项进行适当剥离,将税(费)源管理第2页共28页事项分为基础管理和风险管理两类。基础管理类事项主要包括户籍管理、调查执行;风险管理类事项主要包括分析监控和纳税评估。3、分级专业化管理。将税(费)源管理事项在各层级、各部门、各岗位之间科学分解、合理分工,实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化管理。在坚持属地入库的原则下,基础管理类事项一般由县(市、区)局负责;风险管理类事项以市局为主,县(市、区)局为辅开展,提升大企业风险应对层级,跨区域经营、事项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