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财务管理手册第一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一条为了适应公司发展需要,使公司资金做到合理有效运用,规范公司财务行为,加强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规范公司内部财务活动,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商品流通公司会计制度》,结合本公司特点和管理工作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是根据公司管理制度、发展目标和管理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的细化
第三条本公司实行统一核算制,各部门、各门店为公司内部的非独立核算单位,负责本部门、本门店的经营管理
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管理部,负责全公司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可分为:1、财务管理与会计制度的研究、设计
2、年度预算的拟订、执行、汇编、分析
3、会计凭证的审核、编号、装订及保管事项
4、会计帐册的整理、处理及保管
5、税务会计事项的处理
6、成本、费用的计算及分析
7、帐目及存货的盘查
8、应收帐款的整理及催款事项
9、资金的筹措、经营、调度
10、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的保管,银行存款的调度
11、现金的出纳、票据的签发及记录
12、各项资金、津贴的核发
13、财务报表、会计报表、分析与呈报
14、对财务核算电算化及电脑系统作业管理,以保证会计信息及时性、准确性、安全性
15、发票管理
16、门店会计作业管理和指导
17、内部审核
18、其它有关财务、会计、出纳事项的办理
19、总经理室临时交办事项的办理
第五条本公司会计年度以公历年度,即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六条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七条各部门办理事务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财务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公章
从个人处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人的签字
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签字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
第八条财务人员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