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管理整治行动方案7月5日,市第五期《阳光问廉·面对面》曝光了区镇中心敬老院分院提留特困老人供养金侵害老人权益的案例,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为切实加强养老院的管理,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现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为期40天的养老院管理工作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县养老院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清账务、强管理、固成效、建机制”为主要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养老院标准化、专业化建设,加快建立健全养老院规范化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养老院管理和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入住老年人权益不受任何侵害
二、目标任务到2018年8月上旬,乡镇敬老院全部按照相关规定配备管理、服务人员,建立健全服务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制度,提高服务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按照职责岗位落实到位
强化财务管理,理顺审批机制,规范财务行为,老人供养金专款专用,做到公开、透明;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合理调整老人膳食结构,按要求建立消毒、留样等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到位;建立院务管理长效机制,服务质量持续改善,入院老年人服务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工作安排(一)自查核查阶段(7月15日前完成)1、县民政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下发乡镇民政办和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并上报市民政局
(7月9日前完成)2、县民政局组织各乡镇敬老院和社会养老服务机构,按照《2018年县养老院管理工作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确定整改方案及期限
(7月12日前完成)第1页共3页3、养老院建立自查台账,并向县民政局报告自查结果及整治方案
(7月12日前完成)4、县民政局按照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要求和养老院管理相关规定,组织人员对全县养老院管理工作自查情况进行逐一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