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行政调解活动方案为深入推进“平安矿管”建设,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解决争议、维护矿产资源领域稳定方面的独特优势,促进我县矿业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全面推进我局行政调解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行政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执法监察大队,各分局,机关各股室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推进行政调解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举措,作为化解矿产资源矛盾纠纷、创新社会管理的新方法,把推进行政调解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局成立行业纠纷行政调解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如下:行政调解委员会下设行政调解中心于法规股,由法规股、执法监察大队、开发股、资源股、地质环境股、监察室、四个基层分局等部门组成
邱敏明同志兼任行政调解中心主任
行政调解中心下设6个行政调解办公室,其各自职能如下:1、法规股,负责受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方面的行政纠纷调解
2、执法监察大队、四个基层分局,负责矿产资源违法违规案件查处等方面的行政纠纷调解
3、开发股,负责矿产资源开采权属争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交易等方面的行政纠纷调解
4、资源股,负责矿产储量、探矿权等方面的行政纠纷调解
5、地质环境股,负责地质灾害方面等方面的行政纠纷调解
6、监察室,负责信访等方面的行政纠纷调解
行政调解委员会负责全局行政调解的组织、指导、检查和考核工作
第1页共5页行政调解中心负责组织调解涉及多个业务部门综合性行业矛盾纠纷的牵头工作,收集整理有关调解工作资料
并负责研究制定行政调解规章制度,行政调解行为规范、文书的统一制作,牵头组织调解人员培训,收集整理调解资料,并负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相关组织和部门的衔接工作等
各行政调解办公室具体负责本部门的行政纠纷调解工作,争取将行政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