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消防综治方案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结合我县渔农村住房改造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综合整治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遏制亡人火灾事故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平安”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集中整治和消除出租房火灾隐患,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完善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综合整治的范围和时间整治范围为XX县区、城郊结合部、乡镇及农村等区域的各类出租房
整治重点是用于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居住(3人以上)且火灾隐患突出的出租房,以及为劳动密集型企业配套的员工集体宿舍
整治的重点区域是城郊结合部、块状经济发达的区块、用于出租的简易棚屋连片区域
整治工作从2009年11月开始,到2010年10月底结束
三、组织机构成立全县出租房屋消防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公安、安监、建设、工商、电力、城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公安消防大队,统一组织和协调专项治理工作
各乡镇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实施
四、工作方法及步骤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依法严管,确保安全”的原则,以乡镇政府为责任单位,公安、综治、安监、建设、规划、工商、房管、城管等职能部门积极投入,认真履行职责
采取自查自纠、依法治理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分普查登记、整治整改、巩固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普查登记阶段(2010年1月至3月)
由各乡第1页共5页镇牵头,组织公安(边防)、安监管理站、综治办和村级(社区)等有关人员,对辖区内出租房开展普查登记,逐户摸清房屋出租情况和消防安全情况,建立出租房名册和台帐,做到“六个一律”:1、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