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公司设备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根据股份公司的要求,结合公司设备管理工作的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和公司属各单位
第三条设备定义:单机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能独立发挥作用,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
第四条设备分类:1、小型设备:原值<3万元以下的设备;2、中型设备:原值≥3万元、大型设备明细以外的设备;3、大型设备:见附表2;4、大型特种设备:见附表3
第五条公司设备管理实行公司、分局(公司直属项目)、分局管项目三级责任制
第六条各二级单位(含国际项目)要按照本办法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管理工作要求,编制、完善设备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设备管理要按照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程序的要求运行和管理,并做好相应记录,使设备管、用、养、修、租、算等系统化管理规范有序,设备管理全过程得以有效控制
第二章机构及主要职责第八条公司设备物资管理部是全公司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公司设备管理的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
各二级单位应设立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
第九条公司设备物资管理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股份公司有关设备管理的规定
2、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单位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建立健全本公司设备管理考核制度,并执行对二级单位设备物资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考核
3、负责汇总和编制公司年度设备购置计划,经公司批准后上报股份公司
4、负责设备购置申请的审批和设备集中采购招标管理工作
5、负责公司设备资源的优化配置工作,并组织和协调公司设备的调剂工作
6、负责职权范围内的设备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制定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7、负责设备报废审批和对外处理工作,组织大型设备报2废的鉴定工作
8、负责全公司红旗设备竞赛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