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XX年工作总结20XX年,**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加快建设创新务实现代民政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民政法治化建设和标准化建设为重点,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充分发挥了民政部门在社会建设中的保障作用。一、20XX年民政工作完成情况(一)加强和改进城乡低保,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1.全面推进按标施保。一是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从20XX年4月1日起,我县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2500/年提高到3000元/年,从20XX年10月1日起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再次提高到4200元/年。二是推行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全县3552户6774人纳入农村低保,月发保障资金99155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146.38元;三是及时抽查核查,确保保障对象准确。按30%的比例100%进行入户核查,核查资料存档;四是强化公开公示。对全县96个村(社区)制作固定公示栏,统一公示内容,常年动态公示;五是提高补助水平。从11月份起按30%比例提高保障对象补助水平,月增补助37.42万元,月人均补助金额达193.12元。截止目前,全县纳入农村低保对象4461户8184人,累计发放低保金1508万元。2.城市低保进出有序。一是调整提高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从20XX年4月1日起,我县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400/月提高到430元/月。二是加强城市低保对象动态管理,精准认定保障对象,自三月以来对审批在册所有享受城市低保对象进行年度核查,采取信息核对和入户调查相结合,对低保保障对象的家庭户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等信息进行核查,重点核查财政供养人员及其家属。截止11月新增71户,122人,取消466户1248人,现保障1837户,3201人,20XX年累计发放保障金额987万元,月人均补助211.77元。3.农村五保应保尽保。一是调整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第1页共7页从20XX年4月1日起,农村五保分散及集中供养标准统一提高到6260元/年。二是实现应保尽保,及时将符合五保条件的对象纳入到保障范围,全年新增农村五保对象68人,取消87人,现保障1140人,其中分散供养897人,集中供养243人,累计发放五保金760万元。三是加强农村五保对象管理,做好五保对象年度核查工作,重点从九个方面对全县农村五保对象生活状况进行检查,确保供养政策落实到位。四是加强福利院安全管理,联合消防、食药局开展福利院安全隐患排查,完成各福利消防设施、食品安全方面隐患整改工作。五是加强福利院财务管理,完善财务制度,规范财务收支。4.医疗救助力度加大。一是完善医疗救助制度,以县政府的名义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规范医疗救助工作。二是资助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孤儿,参合参保,参合参保率达100%,共资助14717人资金176.6万元。三是认真做好医疗救助工作。全年共救助17153人次,救助资金370.83万元,其中直接医疗救助2436人次194.23万元。四是积极配合,协助做好精准扶贫医疗救助工作。5.临时救助及时有效。一是完善临时救助制度,以县政府的名义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规范临时救助工作。二是积极做好临时救助工作。全年临时生活救助1033户次,发临时救助资金141.75万元,其中大学生救助70人,救助资金14万元。6.其他工作有序推进。一是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对问题线索逐一调查核实,全县共查处问题线索656条,清退资金159859元。二是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截至八月累计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1424人,114.05万元,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7714人113.06万元。三是扎实开展精准救助提升行动。四是强化“一门受理”标准化建设。五是做好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工作。(二)强化综合减灾能力建设,提升灾害应急救助水平1.灾情核查上报及时。今年全县8个乡镇145466人不同程度受灾,225户517间农房不同程度受损,农作物受灾面积第2页共7页27940.3公顷,因灾直接经济损失达2.7亿元。所有灾情均在第一时间按规定向各级报告,为争取灾害救助资金奠定了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