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易思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易信发〔2008〕31深圳市易思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总则:一.考核目的和用途本规定的上报是为了充分了解员工的能力、适应性和工作成绩,从而在开发人力资源时,谋求人事管理的晋升、晋级、调动、调配、提薪和奖励工作的公正合理
1.改善员工的工作表现,以达到企业的经营目标
2.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发掘员工的潜力,帮助员工成功与发展
3.公平合理地进行员工的职务调整、薪资调整、奖惩等,并作为合同续签的依据
4.增进上级领导与员工之间的相互了解和沟通
二、适用范围本考核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制定原则,各职能部门所有员工遵照执行
三、考核依据以公司员工在被考核期间的工作成绩与表现为依据,一级部门副总经理和二级部门经理应对所属员工的日常成绩及表现随时记录
管理人员考核由公司副总经理依据工作表现和成效评定
四、考核原则为了使绩效考核做到公正严格,考核者必须严守下列原则:1.在整个考核期间,必须根据日常观察所得到的资料和自己确认的事实进行考核;2.不被个人情感所左右,同时需排斥对上妥协、对下强硬的倾向,按本公司规定,进行考评;3.考核期限以外的事实和业绩不予考虑
五、考核奖惩及晋/降级方式1.绩效考核等级分A+(100分)、A(90-99分)、A-(80-89分)、B+(70-79分)、B(60-69分)、B-(50-59分)、C+(40-49分)、C(30-39分)、C-(20-29分)、D+(11-19分)、D(10-1分)共11个等级,绩效考核奖金为员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十(设为P),对于已确定考核标准的员工,其标准不变
其考核奖金按以下标准计算:1)月度考核为A+则考核奖金为P*100%2)月度考核为A则考核奖金为P*90%3)月度考核为A-则考核奖金为P*80%4)月度考核为B+则考核奖金为P*70%5)月度考核为B则考核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