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自律手册中天电视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6月说明本公司身为大众传播媒体,向以传播讯息,服务观众为宗旨,恪遵法令规定为己任
其中,恪遵法令规范实为行事之准则与依据
自开台以来,除责成各部门主管适时将相关法令、主管机关之函令、及相关案例向所属员工宣导
但为加强媒体自律,本公司特将电视媒体从业人员所应注意之相关法令,重新整理汇编为本件「媒体自律手册」,做为各级主管及员工之参考依据
本件「媒体自律手册」的内容包括:有关侵害名誉事件之法律问题、卫星广电事业基本法令、性侵害案件之法令规定、儿童及少年事件之法令规定、广告之特别法令规定、以及有关选举期间新闻、节目与广告应注意之法令规定等六章
由于涵盖的法令极为广泛,而限于篇幅,本件「媒体自律手册」仅能撷取与媒体从业人员日常工作最为相关的法令部分条文,做为最基本的常识与参考数据
如果在实务工作上遭遇到本件「媒体自律手册」未能涵盖的疑问,仍应实时向所属部门主管反映
各部门主管应将本件「媒体自律手册」向所属员工广为周知,做为教育训练课程的基本素材之一,以避免本公司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因不熟悉法令规定而误为触法或造成侵害他人权利,以致本公司或员工受到行政处分,甚至发生不必要之法律诉讼
目录有关侵害名誉事件之法律问题……………………P1卫星广电事业基本法令……………………………P7有关性侵害案件之法令规定………………………P17有关儿童及少年事件之法令规定…………………P18有关广告之特别法令规定…………………………P20有关选举新闻及广告之法令规定…………………P26第一章有关侵害名誉事件之法律问题名誉是指一个人在社会上应该受到与其个人社会地位、人格相当的尊敬或评价
言论自由的行使,如故意或过失逾越言论自由之范围,侵害他人之隐私、肖像、姓名、信用,甚至生命、身体、自由、即应分别情形依法负起民事或刑事责任
壹、法律责任民事责任部分名誉与生命、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