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电磁兼容与电磁环境卫生22
1一般规定22
1进行建筑群或居住区规划设计时,应考虑已有架空输电线路的无线电骚扰及电磁环境卫生
【注释】在城市规划,尤其是城市详规时,应尽可能避开高压超高压架空电力走廊,或将靠近该类走廊的区域用作绿化带等用地
2用户专用无线通讯设备所需频段,应经无线电管理部门批准方可占用
【注释】用户专用无线通讯设备包括对讲机、微区域移动通信设施(如DECT、PHS等)
这些设施除使用对公众开放的自由频段外,均需政府无线电管理部门核准
3易受辐射骚扰的电子设备,不应与潜在的电磁骚扰源贴近布置
【注释】易受辐射骚扰的电子设备种类繁多,如计算机网络的交换机、路由器、服务器;通信系统中的用户程控电话交换机等
而潜在的电磁骚扰源,包括电力变压器、大电流馈电干线电缆(母线)、大功率变频装置及无线电发射台等
2电磁环境卫生22
1民用建筑物及居住小区与高压、超高压架空输电线路等辐射源之间应保持足够的距离
居住小区靠近高压、超高压架空输电线路一侧的住宅外墙处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强度应符合表22
1工频电磁场强度限值场强类别频率(Hz)单位容许场强最大值电场强度50kV/m4
0磁场强度50mT0
1【注释】条文表22
1中的电场强度引用了国家标准关于工频电场的基本限值和导出值
磁场强度(磁通密度)则引用了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IRPA)提出的《暴露于50/60Hz电场和磁场的临时性限值导则》(1990),它适用于一般民众的昼夜活动场所(如娱乐场所等)
超高压送电线下空间的工频电场强度及工频磁场强度的计算,参见《500kV超高压送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
2民用建筑物、建筑群内不得设置大型电磁辐射发射装置、核辐射装置或电磁辐射较严重的高频电子设备
但医技楼、专业实验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