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经信字[2011]109号签发人:窦念生关于做好2011年度“十强企业”、“创业之星”申报工作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含山工业园、经济开发区:为切实做好2011年度县“十强企业”及“创业之星”考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一)十强企业:本县辖区内实现年纳税额达200万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年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二)创业之星:2009年1月1日后,在我县区域内经工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民营企业法人代表或企业实际经营管理者二、申报时间各地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认真填写附件三、附件四,于2012年元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县经信委规划与投资股
三、企业填报要求1、申报企业应仔细阅读2011年度“十强企业”考评细则、2011年度“创业之星”考评细则,申报材料经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后加盖企业公章,由所在镇(开发区管委会)审核,报县经信委
2、相关申请表格可自行从含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http://jxw
cn)上下载填写
3、企业申报数据必须真实、可查,经相关部门认定盖章后方可报送
联系人:高伟联系电话:151568025604958218附:1、2011年度“十强企业”考评细则2、2011年度“创业之星”考评细则3、含山县2011年度“十强企业”考评表4、含山县2011年度“创业之星”考评表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附件一2011年度“十强企业”考评细则一、考评范围本县辖区内实现年纳税额2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二、考核指标及计算办法(100分)(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入库税金(60分)(1)当年实际入库税金(不含本企业产品当年实际出口退税)(40分)入库税金200万元得20分,每超100万元加2分,加满为止
(2)入库税金同比增幅(20分)入库税金比上年度增幅在20%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