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核制度一、考核目的1、以职务说明书为基础,依据职务标准,通过对员工的成绩、态度和能力的正确评价,进而积极地利用工作轮换、晋升、奖励以及教育培训等手段,提高每个员工的能力、素质和积极性,使人事考核趋于客观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考核结构2、采用分层分类考核,包括对高层、中层、基层管理人员与操作类员工的考核;本考核体系包括试用期考核、半年考核与年终考核;管理人员的考核实行纵横交互的多方位考评;在各层上下级主管之间建立定期述职制度
三、考核责任3、一级评价:原则上由被考核者的直接上级进行一级评价
4、二级审核:由一级评价者的上级审核考核成绩,审核时对考核成绩上的任何改动均需告知一级评价者
5、多方位评价:各部门管理者有权对相关部门低一级员工绩效提出建议与评价;被考核者的同级或下属均可对被考核者的绩效提出建议与评价;多方位评价表的考核成绩对应《中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表》中态度考核表考核成绩栏的意见评分项
6、综合评分:人事部综合自我评价、一级评价及各方面意见评分,按一定比例统计结果;当受到公司级的嘉奖或批评时,可酌情增加或减少考核成绩
7、沟通:由一级评价者进行考核面谈;当一级评价与自我评价出入较大时,一级评价者除提供具体事实或数据以外,还应多听取其它人员及被考核者的意见;二级审核者可以指导和监督一级评价者与被考核者的沟通,但原则上不应代替一级评价者进行考核面谈
8、考核的责任人为被考核人的直接主管,直接主管的上级及人事部有处理申诉及调查了解考核双方工作的权利和义务
四、考核方式9、考核依据职务说明书中的工作内容、职责及能力要求等制定的绝对评价标准,采取分析考核与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五、考核结果10、考核结果分为两类
一类是事实或数据记录与评语;另一类是各考核因素的综合评价
两类考核结果缺一不可
11、上述两类考核结果都可以与相应的奖惩、工资、晋升等人事制度挂钩
具体挂钩办法